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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管理手册

学籍管理规定

  • 发布者:admin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7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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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籍管理规定


学籍管理是学校基本的常规管理,对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籍的管理水平,特制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:

一、入学与注册

每年高一年级被录取的新生一律凭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到,办理入学手续,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,统一建立学籍。

二、转学

(一)转入

因家庭迁移,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,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:

1、学生需填写转学申请表(见附件1),由政教处审核,出具接收函(见附件2),校长签字同意后,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,并保留接收函存根。

2、由政教处对年级部开出入班介绍信(见附件3),政教处主任签字同意后,加盖学籍专用章,入班介绍信存根留在政教处。

3、年级部在接收到入班介绍信后,填写具体入班班级,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的副校长签字同意后,加盖年级部章,方可入班,此入班介绍信存根留在年级主任处。同时转入学生必须将入班回执联送回政教处。

4、政教处填写学生变动通知单(见附件4)送至学生全网管理系统老师处一份,以变更学生信息,注册学籍。

(二)转出

因家庭迁移,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,学生要求转出我校的:

1、学生需持填写完整并加盖转入学校公章的转学申请表、接收函,交政教处审核,学校出具学生转出证明(见附件5)、学籍转出审批表(见附件6),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副校长、校长签字同意,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后,方可转出,并保留转出证明存根。

2、政教处填写学生变动通知单送至学生全网管理系统老师处一份,以变更学生信息、转出学籍。

三、 休学、复学

(一)休学

1、学生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,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或病历,由学生本人填写休学证明信(见附件7),经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副校长签具意见,报校长签字批准,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,取得休学证明后,方可休学。

2、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,学校为学生保留学籍。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。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,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,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,如仍不能复学者,应办理退学手续。

3、政教处填写学生变动通知单送至学生全网管理系统老师处一份,以变更学生信息。

(二)复学

1、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,应在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,凭休学手续,到政教处填写复学申请表(见附件8)。由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副校长签字,报校长审核批准。

2、复学申请通过后,由政教处对年级部开出入班介绍信,校长签字同意后,加盖政教处章,入班介绍信存根留在政教处。

3、由年级部对班级开出入班介绍信,填写具体入班班级,班主任、年级主任签字同意后,加盖年级部章,方可入班,此入班介绍信存根留在年级主任处。同时转入学生必须将入班回执送回政教处。

4、政教处填写学生变动通知单送至学生全网管理系统老师处一份,以变更学生信息。

四、退学

1、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者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 退学审批表(见附件9),经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副校长签字,报政教处审核,报校长批准后,可以退学。

2、政教处填写学生变动通知单送至学生全网管理系统老师处一份,以变更学生信息,注销学籍。

五、调班

1、学生分班后原则上不能调班,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,必须在规定时间,由本人填写调班审批表(见附件10),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副校长签字,统一报至政教处审核,方可调动。

2、政教处填写学生变动通知单统一送至学生全网管理系统老师处一份,以变更学生信息。

七、规范管理

1、规范学籍管理,严格控制学生流动,随时掌握学校总人数和当月学生的变动情况,并及时与班主任、年级主任、分管年级副校长沟通,确保全校学生流动符合学校正规程序,避免出现私自安插学生或顶替学生的现象。

2、政教处随时检查或抽查班级或年级人数,将学籍学生管理纳入年级量化考核之中。

八、严格执行报表制度

 每学期对学生数和变动情况做好及时的统计和整理,形成报表及时报送至校长。

九、以上学籍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