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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遴选范县第一中学学生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

  • 发布者:超级管理员
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7-20

  • 浏览量:176

为规范我校学生餐厅经营管理工作,顺利推进学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选择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,为本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。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1.项目名称:范县第一中学学生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项目

2.项目地点:范县新区范县第一中学校内

3.项目概况:我校学生餐厅为自主经营模式,现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餐厅劳务外包服务单位。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,负责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,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备案、招标文件编制、公告发布、答疑澄清、组织开评标、整理归档招标资料、协助出具招标成果文件及后续答疑配合等全部工作。代理服务过程中接触的我校学生信息、后勤运营数据等核心资料仅限用于本次招标代理工作,不得擅自留存、泄露或挪作他用;本次代理服务产生的全部招标成果文件、档案资料等所有权均归我校所有。

4.服务周期:自签订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工作全部结束、全套档案资料归档经我校核验合格并接收,且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质疑、投诉等后续配合工作全部完毕为止。

二、遴选范围

本次公开遴选具备合法资质、从业规范、信誉良好的专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。

三、报名单位资格条件
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2.具备政府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相应从业能力,熟悉学校后勤、餐饮服务类项目招标流程及相关政策法规。
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健全的财务制度,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、无行业处罚、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。

4.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、专业稳定的服务团队,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和设备条件。

5.近三年内具有学校食堂(该校在校就餐学生人数每顿饭达3千人以上)后勤服务、劳务外包等同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者优先。

6.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、经营异常名录,信用记录良好。

四、服务工作内容

中标代理机构需全程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全部工作,具体包含:

1.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合规、完整的招标文件、招标答疑、补遗文件,经我校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布

2.按规定平台发布招标公告、变更公告、中标公示等全部公示信息;

3.依法依规组织开标、评标工作,做好现场全程服务;

4.整理全套招标档案资料(含纸质版、电子档各1套)于招标工作全部结束后【15】个工作日内移交我校,配合完成资料归档、备案工作;

5.在代理职责范围内协助出具招标成果文件,全程配合学校及主管部门核查、答疑,直至项目招标工作全部结束、资料归档毕为止

五、报名需提交资料(全部加盖单位公章,复印件清晰有效)

1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.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;

4.企业信用查询记录(信用中国、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截图);

5.近三年同类学校食堂劳务外包、后勤服务招标代理业绩证明(合同或中标公告截图,需体现服务对象每餐在校就餐人数达3千人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<如有>);

6.项目服务方案、服务承诺、人员配置、报价说明等资料。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,密封报送。

7.保证金5万元。中标的公司,待代理工作完成后无息返还。

8.我校仅向中选代理机构提供本次招标必需的项目基础资料,无义务提供与本次招标无关的内部数据、涉密信息。

六、遴选方式

1.我校将组织成立评审小组,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+综合评审。

2.综合评审内容包含:企业资质、信用状况、同类业绩、服务方案、团队配置、服务报价、售后保障等。

3.综合评审择优选取3家(含3以上在该范围内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家中选招标代理机构,本次遴选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依据。若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不足3家,我校有权重新组织遴选。

七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

1.报名时间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218:00截止

2.报名地点:范县第一中学图书馆二楼211房间(上午8:30-11:30,下午3:00-6:00,报名时提交材料,参加评审当天先交保证金)。

3.联系人:王老师  电话13939357709;杨老师  电话18739330616;马老师  电话:13939357769。

、其他说明

1.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。

2.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、资料制作、踏勘等所有参选费用,无论结果如何,学校不予任何补偿。

3.中选单位须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,高效、合规完成本项目代理工作。

4.本次遴选结果将在学校公众号公示,公示2无异议后签订代理服务合同。

5.参选单位对遴选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,应当在遴选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,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无异议。

特此公告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范县第一中学

2026年7月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