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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管理手册

范县一中学生会纪律要求

  • 发布者:admin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7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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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县一中学生会纪律要求


一、工作纪律

1、坚持公平公正,不得徇私舞弊;

2、工作态度端正,不投机取巧,不拉帮结派;

3、吃苦耐劳,勇敢自信;

4、不得违反校规校纪;

二、个人礼仪

1、不穿奇装异服;

2、不烫发、染发、染指甲、不留怪异发型;

3、不说脏话;

4、尊重老师

三、请假制度

1、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会议和值勤检查的,需向本部部长或主席团请假,填写学生会工作请假条。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/人。

2、学生会干部请假准许后,部长或主席团应安排人员替岗。

3、请假条每月及时汇总,交至政教处。

四、例会制度

1、学生会应定期召开例会,不定期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。

2、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旷会

3、应遵守会场纪律,不得说话、讨论、大声喧哗等扰乱开会的秩序;

五、值勤制度

1、按规定及时到达集合地点;

2、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勤,检查工作结束后不得故意在外逗留;

3、不得徇私舞弊、公报私仇、弄虚作假、滥用职权;

4、不得嬉笑打闹、交头接耳等做与值勤无关的事;

5、检查时不得和其他同学嬉笑打闹,说与检查无关的内容;

6、检查或开会必须携带笔和笔记本;

六、记录制度

1、检查或开会时必须及时记录内容;

2、记录书写要规范,字体工整,字迹清晰;

3、记录要内容全面,包含日期、姓名、检查项、扣分项、分值、年级、班级、原因等;

七、工作证制度

工作证是证明学生会成员身份的证件,学生会成员应保持工作证完好无损,并在开会、值勤等工作时间佩戴。工作证应一律佩戴在胸前,并将带有姓名、照片、职务等字样的一面朝外,证件丢失不再补办。

1、开会、值勤时必须佩戴工作证;

2、工作证不得转借非学生会成员;

备注:学生会成员若违反工作纪律要求,视情况予以写检讨、停职、开除出学生会、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。